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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爱华杯”烟台市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国际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|
烟台胡滨棋院 (2017-06-18) |
一、主办单位
烟台市体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
烟台市国际象棋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
烟台爱华双语学校、烟台胡滨棋院
四、赞助单位: 烟台和裕商贸有限公司
五、竞赛时间和地点
2017年7月17日 烟台爱华双语学校(开发区天山路35号)
六、参赛单位
各县市区体育局、棋协、棋院、俱乐部、学校、企业等均可报名参赛,限报20个队。
七、竞赛项目
国际象棋男女个人赛、团体赛
八、参赛资格
(一)在烟台市常住的成人均可参赛(凭身份证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常住证明),少儿棋手须出具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六级棋士(含)以上证书。
(二)参赛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(原件)以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。
(三)已获得运动健将、国家大师(含)以上称号者不能参赛。
九、参赛办法
(一)各单位限报1个队参赛。
(二)每队报领队或教练1人,运动员6人。
十、竞赛办法及分组:
(一)甲组(棋王、棋后组):
年满14周岁(含)以上的棋手和二级棋士以上的少儿棋手;
(二)乙组(小棋王、棋后组):
14周岁以下三级棋士至六级棋士的少儿棋手。
(三)比赛7轮,每方30分钟包干,男女同组比赛分别录取名次。
(四)比赛采用瑞士制电脑积分编排,以个人甲组名次决定团体名次。
(五)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国际象棋竞赛规则。
十一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团体录取前六名,颁发证书、奖牌。
(二)个人名次录取办法:
甲组:
男子个人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,男子个人冠军授予烟台市2017年度国际象棋“棋王”称号,颁发奖杯、证书。
女子个人录取前三名颁发证书(女子参赛人数在4人以下减一录取),女子个人冠军授予烟台市2017年度国际象棋“棋后”称号,颁发奖杯和奖金。
男子前八名颁发奖金:(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)
第一名:1500元,第二名:800元,第三名:500元,第四名:400元,第五名:300元,第六、第七、第八名:200元。
女子冠军颁发奖金:600元。
乙组:
男子个人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,男子个人冠军授予烟台市2017年度国际象棋“小棋王”称号,颁发奖杯、证书。
女子个人录取前三名颁发证书(女子参赛人数在4人以下减一录取),女子个人冠军授予烟台市2017年度国际象棋“小棋后”称号,颁发奖杯和奖金。
男子前八名颁发奖金:(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)
第一名:800元,第二名:600元,第三名:400元,第四名:200元,第五名:200元,第六、第七、第八名:100元。
女子冠军颁发奖金:400元。
(三)甲组的少年棋手(14周岁以下)前十名入选2017—2018年度烟台市国际象棋少年队,有资格代表烟台市参加对外交流的国际象棋比赛。
十二、裁判和仲裁
(一)大会设仲裁委员会。
(二)主要裁判和仲裁委员由烟台市国际象棋协会统一选派。
十三、报名和报到
(一)网上报名后电话进行确认。
各参赛单位须在2017年7月1日之前,报名表寄往:烟台市国际象棋协会竞赛部。
电话:0535- 6718677
邮箱:1838071389@qq.com
报名联系人:曲鸿静 18660023313
(二)各单位参赛运动员于7月17日上午8:30报到参赛,地点:烟台爱华双语学校(开发区天山路35号)。
十四、经费
裁判员、竞赛工作人员伙食费用由大会负责(交通费及其它费用自理)。参赛人员需缴纳竞赛管理费每人150元,午餐每位20元(报名时同步购买餐票)。较远县市区需要住宿的提前联系组委会,提前报到、延期离会和超编人员费用自理。
十五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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